深圳登报 深圳公司注销登报 深圳遗失声明登报 深圳特区报登报电话 2018-12-29 10:13
《深圳市光明新区上市企业总部园区详细蓝图》(以下简称《详蓝》)局部调整方案已编制完成,且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,现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》和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》等相关规定予以公示:
一、公示内容
《详蓝》项目位于深圳市BA302-04&06&07&08号片区[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]法定图则范围内,是龙大高速进入凤凰城的重要门户区域,距离轨道6号线观光站600m。
此次详细蓝图调整所涉地块为02-01、02-02、02-03、02-04、04-02,位于光明区创投路与光源二路交汇处。具体调整内容如下:
(一) 在符合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(2014)且规划建筑总量、建筑功能不变的前提下,拟将02-01、02-02、02-03地块合并,合并后地块编号调整为02-01。同时,在保证中央公共空间的面积不减少,且与相邻地块公共空间保持连通性的前提下,拟调整建筑退线,并将建筑限高调整为≤150m。
(二)拟将02-04地块编号调整为02-02。
(三)在符合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》(2014)且规划建筑总量、建筑功能不变的前提下,拟将04-02地块建筑限高由≤150m调整为≤200m。
(四)拟将04-02地块建筑覆盖率由≤50%调整为≤58%。
二、公示说明
本通告公示期30个自然日(2018.12 .29-2019.1.27)。本通告除在《深圳特区报》公示外(鉴于该《详蓝》调整附图较大,报纸公示不含附图),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展示:
(一)网站
1.http://www.szpl.gov.cn(市规划国土委网站)
2.http://www.szgm.gov.cn(光明区政府在线)
3.http://gm.szpl.gov.cn(我局网站)
(二)实地
1. 我局一楼大厅(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)
2. 光明区政府办公楼一楼
3. 光明区甲子塘大道凤凰街道办事处一楼大厅
4.调整地块现场
三、公众意见征询
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或建议。提出意见或建议,请填写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,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“公众意见征询表”供市民领取或下载。
公众意见征询表请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土地储备大厦(我局地址,邮编518107),注明“上市企业总部园区详蓝调整公众意见”字样。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19年1月27日(如邮寄,以邮戳日期为准)。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,后续按程序将该《详蓝》调整内容及公众意见处理结果报批。
四、联系方式
市规划国土委光明管理局
联系人:张工 联系电话:23466385
附件:1.《深圳市光明新区上市企业总部园区详细蓝图》局部调整展示图
2.公众意见征询表
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光明管理局
2018年1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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